此行回台中過年時,有經過一處地方
有幾對拍婚紗的業者帶著新人在拍攝
停留下來看一看
四周有警察守護
不過沒有圍牆

回去估狗了一下
原來這裡是臺中市唯一留存的日治時期武道館 - 刑務所演武場
聽名字就知道是日據時代所遺留下來的產物
當年警察與監獄系統分開後,
給監獄的司獄官練武用的就是演武場
歷經95年11月15日一場大火燒毀
去年10月竣工完成修復
已經有99年歷史了

這棵大樹真的很巨大
即使夏天到訪,也讓這樹蔭化解了暑意


演武場主體建築物,
仍延襲日治時期用途,
區分為劍道場及柔道場兩部分





當天中午時段來拍婚紗的就有三隊




旁邊有一處免費的停車場
要是停在林森路
就要開單收費
=====以上為d40所拍===以下是d700所拍======

一進到室內就聞到很特殊的木頭味


館內的收藏都是之前燒毀後遺留下的磚瓦棟樑


看看百年前到現在台灣行政區的演變史


演武場主體建築內部空間仍保有原貌之木作地板及榻榻米,


地板下方特設置有鋼製彈簧之構造,
係為減少運動傷害所設計


好想在這裡來一杯抹茶


整個區域靜靜的
只有少數遊客跟警察走來走去








屋頂之瓦採用日本黑瓦


特別值得一提的是「鬼瓦」,
係日本社殿樣式公共建築元素中重要之特徵。


我想不說的話
或許以為這是到日本拍的



新人邊吃中餐邊化妝
後來有一位郵差
送了一封掛號信
警察叫郵差不要再送到這了
那是一封電費催繳單
警察說
是不是再不繳就要斷電?
聽了我都想暗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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